我是負責台北的帳務 另一位A小姐是負責HK的帳務
因為要期末盤點了 所以我告訴負責零用金新來的小姐
按照以前的作法我們都是把零用金補足
因為這樣可以省去COPY單據 讓事務所直接點現金比較方便

但是小姐也去問了A小姐作法
A小姐告訴她,她在HK查帳時的作法(不補足,直接點單據,也不用COPY)

可能小姐告訴A我的作法
就聽到A一直在外面唸說 不用啦!不用啦!

我覺得很煩
因為我覺得現在是我這邊要盤點 我有我的作法 你為何要插手

也很想去唸給主管聽

我和佩玲說,她說不要認為是去唸給主管聽,而是去詢問主管新來的應該要配合誰的作法

2個做法當然都可行,不爽的是雖然我沒聲音 但也不要這麼欺負人吧

氣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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